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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十五”期间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计委、文化厅(局): 公共文化设施是广大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场所,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文化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,建设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,文化工作蓬勃开展。但是,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,我国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设施建设较为薄弱,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。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,需要采取有效措施,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,现将“十五”期间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高认识,明确目标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,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、政治和文化。江泽民同志关于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把“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,上升到立党之本、执政之基、力量之源的高度来认识,进一步突出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。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》明确提出了“繁荣社会主义文化,提高文化生活质量”的目标,对文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决心。当前,搞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,对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对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,提高民族文化素质,对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,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 因此,在“十五”期间,各地要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,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,将其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。要狠下决心,真抓实干,力争到“十五”末期,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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